河北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要的教育政府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廳編制《河北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將及時更新。需要獲得河北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查閱《指南》。本《指南》可以在“河北省教育廳”網站(http://jyt.hebei.gov.cn)“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上查閱。
一、政府信息分類
本廳政府信息分為三類:一是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省教育廳在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請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省教育廳申請獲取相關信息。三是不予公開的信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不予公開。
二、主動公開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
本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本廳編制的《河北省教育廳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目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六類:
(1)概況信息。包括教育廳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職能、領導班子成員簡介;
(2)規章文件。包括規范性文件、文件通知;
(3)工作動態。包括領導的活動、領導講話、公告公示、規劃計劃;
(4)行政審批。包括教育行政許可的設定、調整和取消情況,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情況;
(5)財政財務。包括教育專項經費、行政事業性收費;
(6)統計信息。包括全省教育事業發展情況統計。
(二)主動公開的方式
本廳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河北省教育廳網站形式。河北教育廳網站:http://jyt.hebei.gov.cn。
同時,通過河北省教育廳公眾號、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及其他新聞媒體等方式進行公開。
(三)主動公開的時限
本廳各類信息形成或變更后,將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二)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河北省教育廳辦公室
通訊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
郵政編碼:050051
聯系電話:0311-66005813
受理時間:9:00-11:30,14: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電子郵箱:hbsjytysqgk@163.com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河北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河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下載。提交申請時,應同時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信息或證明文件。
(1)網上申請:請將《河北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電子版發送到郵箱hbsjytysqgk@163.com。
(2)郵寄申請:請將《河北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郵寄至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河北省教育廳辦公室,郵編:050051。(請在信封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申請公開”字樣)。以郵寄信函方式提交申請的,受理機構簽收之日為申請時間;以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申請,或將申請寄送至受理機構以外的機構和個人的,受理機構在實際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進行電話聯系確認,確認之日為申請時間;未提供聯系電話或電話無法接通的,待恢復與申請人聯絡之日啟動處理程序并計算期限。
(四)申請處理
(1)審查
收到申請后,本機關將依據條例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要件不完備的,需修改、補正后重新提交。
(2)受理
申請表填寫完整,并且申請人按相關規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申請,屬于我廳受理范圍,予以登記受理。需修改、補正的申請在重新提交并通過審查后繼續計算申請時間。
(3)答復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從申請時間的次日開始計算),本機關將按照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①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提供;
③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并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⑤依法不屬于本廳公開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⑥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因故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答復的,可以將答復期限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期限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恢復計算。
(4)提供信息
上款②、③情形下,本機關將按照申請人要求的獲取方式,向申請人提供有關的政府信息。無法按要求的方式提供的,以其他合理方式提供。
(五)責任義務和隱私保護
申請人對申請答復內容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申請時所填用途。如果申請人惡意修改或使用本機關提供的信息,本機關將保留依法追究申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本機關充分尊重和保護申請人的個人隱私。除申請人本人授權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本機關不向任何無關第三方公開、提供或透露申請人的信息及其申請公開的事項內容。
(六)特殊說明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且不通過其他個人、組織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信息。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人申請的政府信息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開:
●涉及國家秘密的;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除外);
●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信息;
●與申請人特殊需要無關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其他信息。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除了屬于部分公開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據掌握的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四、投訴舉報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廳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